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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1-08 16:50:00] [作者:李]
关于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根据省自考办通知,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7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考生不准使用计算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均不能带进考场;其余课程考试时,有计算要求的课程考生可携带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进考场。 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不准使用计算器课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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