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001.深圳自学考试转考相关信息专帖
[发布时间:2006-08-03 10:04:00] [作者:自考指南专用]
办理自学考试转考 转 考 考生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等原因,需变更报考地点的,应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向市自考办申请办理转考手续。经批准后,原已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继续有效。 1.省内转入 (1) 目前,我省考生可直接凭广东省准考证在省内异地报考。也就是省内其他市的考生可直接凭原有准考证到我市报考(按旧生对待),并且不需要办理任何转考手续。但如出现准考证遗失、或姓名等数据变更的,则需回原地才能办理补办或变更手续。 (2)对于省内其他市的在籍考生,如已在我市办理新准考证的,请持原准考证、原课程合格证书到原所在地考办办理转出手续,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然后持此表到我市考办办理转入手续,由我市考办送省考办审核。
2.省内转出 (1) 我市考生可凭在我市办理的准考证直接到省内其他市去报考,并且不需要办理任何转考手续。 (2)我市考生如已在省内其他市办理了新的准考证,且希望将成绩迁往其他市的,请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市考办办理转出手续。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送转入市考办(自带)安排新的准考证号,并由转入市考办送省考办审核。
3.外省转入 考生在办理转考之前,先在我市作为新生报名,取得新准考证后回原地办理转出手续。约二个月后,考生可到我办查询,在确知转出省已将考籍档案送达我省考办后,持深圳的准考证和转出省考办的证明及课程合格证书,到我办办理转入手续,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由我市考办送省考办审核。
4.转至省外 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我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由市自考办送省考办。 改报专业 (1) 目前,我省已实行一证通行的办法,即一个准考证可到省内不同地方报考,也可以报考不同专业。考生如对本人现报考专业不满意,想改报其他专业,可直接用现有准考证去报考,原考试成绩有效,且不需办理任何改报专业手续。 (2)考生如已另办准考证报考新专业,而又想将两个不同专业的课程考试成绩转到一起,则需办理改报专业手续。方法为:持两个专业的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市考办办理改报专业手续,填写一式四份的《改报专业登记表》。
转免考办理: 时间: 每周二和周四(工作日) 各次考试考前一周停办 地点:罗湖区人民北路书院街 联系电话:82294164,82170738
[ryan于2007-09-17 15:00: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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