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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领取10月自学考试准考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23 12:02:00] [作者:ryan]
关于领取10月自学考试准考证的通知 2007年10月份自学考试即将于10月27、28日举行,根据全国考办规定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才能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有16000名新生报考,还有部分旧生补办或换领了准考证。现将这些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领证: 1、领取时间:2007年10月17~26日,逾期不再受理。 2、领证地点: (1)凡在以下各摄像服务点进行电子摄像的新生分别在原摄像服务点领证。
(2)凡在体育大厦摄像的新生按本人的准考证号所属区域,到相对应的各区电子摄像服务点(见下表)领取准考证。 新生准考证号与所属区属的对应关系
3、考生须凭办理准考证的《回执》及本人身份证到领证点领取。 二、旧生领证: 1、领证时间:2007年10月27~26日,逾期不再受理。 2、领证地点: 凡在各个报名点(含体育大厦)登记补换证的考生仍在原登记点领证。通过电话9509972005,网站www.2266.net.cn、www.sz9500.com 登记换证的,请到申请换证时考生选择的领证地点领证。所有已登记换证的旧生,可登录“深圳招考网”查询详细的领证地点(点击此处查询)。 三、个别考生由于省里办证时漏制而暂时领不到准考证的,可于10月22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市自考办(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深圳中学西校区)服务大厅办理临时准考证,参加10月考试。考生对有关领证的事宜有疑问的,可打电话82294164或960900查询。 深圳招考办 2007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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