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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S-4 顶替自学考试综合英语(二)课程的通知
编辑:ryan 点击: 时间:2003-05-27 上午 04:24:00 来源:

关于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证书(PETS-4)顶替自学考试综合英语(二)课程的通知

 

各有关主考学校,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目前,国家正在广泛推广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我省已在部分自学考试专业中使用该项考试的合格证书顶替公共课的英语课程。综合主考学校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经研究决定,非英语专业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英语(本科段)专业,若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IV)合格证书,可顶替加考课程“综合英语(二)”(课程代号0795)。
    请各市考办在办理英语(本科段)专业毕业审核时参照执行。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二OO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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