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
(一) 专科和基础科设置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学分)
2.邓小平理论概论(3学分)
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学分)
(二) 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经济类专业设置
1.毛泽东思想概论(2学分)
2.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学分)
(三) 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非经济类专业设置
1.毛泽东思想概论(2学分)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学分)
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学分)
一、 新、旧公共政治课课程的顶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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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
新公共政治课及学分 |
旧公共政治课及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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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基
础
科 科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
哲学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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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理论概论 3 |
中国革命史或政治经济学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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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
思想道德素质修养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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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独
立
本
科 |
经
济
类 |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
中国革命史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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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
思想道德素质修养 2 |
|
非
经
济
类 |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
哲学或中国革命史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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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
政治经济学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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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
思想道德素质修养 2 |
二、 实施新公共政治课考试的时间和要求
1.新公共政治课的考试时间从2000年4月份开始,旧公共政治课的考试同时截止。
2.凡2000年报名考试的新考生一律按新公共政治课要求参加考试。
3.已取得旧公共政治课课程合格成绩的按公共政治课顶替方案执行。
4.凡2000年4月前取得原计划规定的公共政治课合格成绩的考生,2002年前按原计划公共政治课的要求办理毕业;2000年4月前未取得原计划规定的公共政治课合格成绩的考生需按新公共政治课的要求参加考试,2002年前按新公共政治课要求毕业。
三、 新公共政治课课程考试大纲、教材的编写及发行
新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等教材、大纲均由全国考办组织编写和制定,由省招考办教材供应部统一发行。其中“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教材、大纲从2002年开始使用,在此之前仍使用省考委组编的“思想道德素质修养“课程的教材、大纲,并从2000年4月份开始由原来的4学分改为2学分。
(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原各专业所设公共政治课的科目、课程门数不同。公共政治课高速后,各类及各学历层次不同专业所设置的公共政治课都有了统一规定。为了使考生已合格的公共政治课成绩平稳过渡到新的公共政治课的要求,特制定了《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及顶替实施办法》,对不同学历层次、不同专业的考生,在2000年4月前(不含4月)取得原计划规定的全部公共政治课合格成绩的,2002年前按原计划公共政治课设置的要求办理毕业。如:教育管理专业(本科)原计划中有中国革命史、思想道德素质修养两科公共政治课,考生在2000年4月前取得该两科合格成绩(不包括4月份的考试),如能在2002年前取得全部合格成绩,则可按原计划公共政治课设置要求毕业,也就是说不需要加考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考生如在2000年4月未取得该两科合格成绩,那么就须按照新的本科公共政治课设置的要求参加考试,也就是说要考三门公共政治课: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思想道德素质修养。考生在2000年4月前未取得该两科合格成绩或只取得一科合格成绩,那么就按照新的专科公共政治课的课程设置的要求参加考试,缺什么补什么,已合格科目有效,按顶替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