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自考报考咨询
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一.第一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应办理那些手续?
第一次参加自学考试必须首先办理注册手续,办理注册手续的地点全市有五个,分别为:⑴深圳自学考试辅导学院,地址:福田区振华路21号深圳自学考试辅导学院(设计大厦对面),电话:3320239、3352764;⑵深圳市书城培训中心,地址:深圳书城27楼2705室,电话:82478410、25830442;⑶深圳爱华自考辅导中心,地址:南山区常兴路176号南山图书馆一楼,电话:26520401、26520378。⑷宝安成教自考辅导中心,地址:宝安新城四区宝安图书馆一楼,电话:27753180、27753164;⑸龙岗电视大学。地址:龙岗区深惠公路新雅酒店旁龙岗电视大学招生服务部,电话:4870500。所需要的资料为:(1)照片,规格是小一寸,红底、光面的近期彩照三张;(2)到深圳发展银行交15元的准考证工本费。(3)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注意,注册手续必须本人亲自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电子摄像。新生办理了注册以后,请在指定时间使用电话进行报考(详情请参阅如何报考自学考试)。
二.如何报考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每年报考4次,分别为1月5日至10日报考,4月份考试;6月初报考(具体报考时间请留意6月初深圳各大报纸),7月份考试;7月15日至20日报考,10月考试;12月初报考(具体报考时间请留意12月初深圳各大报纸),第二年1月考试,其中1月和7月的考试称为加考,考试科目主要是公共类课程,并且只接受已在广东省参加过自学考试的旧生报考。报考方式:(1)旧考生一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话报考,报考电话为:9509972001。但在你报考之前要先到用考生本人的名字深圳发展银行办理一个“发展卡”,卡上要存上足够金额的报考费,每科的报考费为25元。(2)如果第一次报考的新生首先进行注册,然后就可以采用电话报考。
三.外地考生如何在深圳参加自学考试?
(1)如果你是深圳市外广东省内的考生,可以凭你在外市办理的准考证直接在深圳报考(采用电话报考),不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如果你是外省的考生,则第一次在深圳考试要视为新生,需按第一条在深圳办理注册手续,取得新的准考证后才能在深圳报考自学考试。
(2)深圳考生可以在省内的其它城市报考,且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直接凭深圳的准考证就可以报考。
四.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办理准考证换证手续?
已在广东省参加过自学考试而持有2002年年底前办理的旧准考证考(准考证号码为13位)的考生必须办理更换新版准考证(准考证号码为12位)手续。原准考证在深圳办的,应在深圳办理换证手续,地点在各区自考注册点,换证时间为1月及7月的报考时间,换证时要带上旧的准考证、本人的身份证及蓝底彩照3张;原准考证在广东省其他市办的,应回原市去换证。2002年以后在深圳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办理的已是新版准考证,不再需要换证。
五.什么是系统委托开考专业,如何报考?
系统委托开考专业是由某一系统,根据本系统的实际和需要,委托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开考的专业,目的是为本系统培养人才。原则上各委托开考专业所属的系统只准本系统的员工报考,但法律类、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也接受外系统人员报考。这两类专业的报考地点和电话分别为:法律培训中心,地址:深南中路统建楼大厦三栋九楼,电话:3654901、3634750;赛格培训中心,地址:华强北路经济大厦7楼,电话:3359936。这两专业新生报考时,不需要提前办理注册手续,新旧生都不采用电话报考,而是直接到以上两单位报考(报考时间与非委托开考专业相同)。其他系统委托开考的专业是否接受报考请与相应的系统联系。
六.考前,如何查询考试地点?每次考试有那些注意事项?
考生需查询每次考试的地点,可以在考试的前十天内用电话查询你自己的考场,查询考场的电话是:9509972003。
考生进考场进必须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考试必备的文具:2B铅笔、橡皮擦、钢笔、圆珠笔,可以带简单的计算器。考生迟到15分钟考不准进入考场(以进入试室为准)。
七.考前遗失准考证或身份证怎么办?
如果在考试之前遗失了准考证,就要在考试的前一周内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由考生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自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
考生丢失身份证后,采取以下三种办法仍可以参加考试:
(1) 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临时身份证。
(2) 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并在证明上贴上考生的照片,照片上要加盖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
(3) 深圳市内的考生可以凭暂住证参加考试。
八.考生身份证号码发生了变更怎么办?
(1) 如果身份证是自动15位升为18位的,考生可继续用原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受任何影响。
(2) 但如果身份证号码不是因为升位而发生变化的,考生就要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身份证明。证明你现在新的身份证号码和原来身份证号码是同一个人,考生要带着这个证明和新和身份证到市自考办办理手续,报广东省自考办审核,原准考证作废,要重新办理新的准考证(办法同换证)。
九.每次考试后,如何查询自学考试成绩?怎样领取单科合格证书?
考试结束后,考生如要知道考试成绩,可以在考试一个月后通过电话查询,查询电话是:9509972002。
每次考试后,广东省自考办会将考生合格课程打印成单科合格证书,领取合格证的时间是每年的1月5~10日(领取上一年7月及10月考试的合格证书)及7月15~20日(领取1月及4月考试的合格证书),其它的时间不能领取。因省自考办电脑中记载了考生在广东所通过的课程,如考生因故未领到某次的合格证书或已领合格证书不慎遗失,将不会影响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十.如何办理转考或免考手续?
考生要办理转考、改报专业、免考手续请到自考办213室,办理的时间是每周星期二、星期四。其它时间一律不办理。具体办法为:
转 考
考生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等原因,需变更报考地点的,应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向市自考办申请办理转考手续。经批准后,原已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继续有效。
1.省内转入
(1) 目前,我省考生可直接凭广东省准考证在省内异地报考。也就是省内其他市的考生可直接凭原有准考证到我市报考(按旧生对待),并且不需要办理任何转考手续。但如出现准考证遗失、或姓名等数据变更的,则需回原地才能办理补办或变更手续。
(2)对于省内其他市的在籍考生,如已在我市办理新准考证的,请持原准考证、原课程合格证书到原所在地考办办理转出手续,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然后持此表到我市考办办理转入手续,由我市考办送省考办审核。
2.省内转出
(1) 我市考生可凭在我市办理的准考证直接到省内其他市去报考,并且不需要办理任何转考手续。
(2)我市考生如已在省内其他市办理了新的准考证,且希望将成绩迁往其他市的,请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市考办办理转出手续。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送转入市考办(自带)安排新的准考证号,并由转入市考办送省考办审核。
3.外省转入 考生在办理转考之前,先在我市作为新生报名,取得新准考证后回原地办理转出手续。约二个月后,考生可到我办查询,在确知转出省已将考籍档案送达我省考办后,持深圳的准考证和转出省考办的证明及课程合格证书,到我办办理转入手续,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由我市考办送省考办审核。
4.转至省外 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我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由市自考办送省考办。
改报专业
(1) 目前,我省已实行一证通行的办法,即一个准考证可到省内不同地方报考,也可以报考不同专业。考生如对本人现报考专业不满意,想改报其他专业,可直接用现有准考证去报考,原考试成绩有效,且不需办理任何改报专业手续。
(2)考生如已另办准考证报考新专业,而又想将两个不同专业的课程考试成绩转到一起,则需办理改报专业手续。方法为:持两个专业的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市考办办理改报专业手续,填写一式四份的《改报专业登记表》。
免 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含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的正本和成绩表复印件一份(成绩表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复印,并由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或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
2.凡1993年前毕业的各成人大专院校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除须提供毕业证书的正本和成绩表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入学时录取名册的复印件(到原学校教务处复印,由教务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各类高等学校的肄业生、退学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也可按免考第1项要求办理免考手续(退学生须出具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
5.各类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的课程见《报考必读》上的《各类考生免考课程一览表》。
注:所有以上手续办完后二至三个月,考生可到自考办查询,如已获得省考办批准,即到我办领取批件,作为今后办理毕业手续的凭证。
十一.关于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哪些规定?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从2002年开始对原有的专业设置及考试计划进行调整;新专业考试计划于2002年4月起开始实施。现将省考委所颁布的专业调整有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关于专业的“留”、“并”、“转”和“停”
我省自学考试专业的调整方式共分四种,其中“留”指保留专业;“转”指调整为全国统一的专业;“并”指相近专业并为同一专业;“停”指不接受新生报考,并在限定期限停考的专业。
2、关于专业层次
调整后的专业层次分为“专科’”、“独立本科段”和“本科”共三类,其中“本科”专业的开考计划分为“基础科段”和“本科段”,在考试安排和办理毕业证书时分开处理,“基础科段’”相当于“专科”;“本科段”相当于“独立本科段”。
3、关于课程代码
调整后的课程代号为新的编号,新的课程代号仍然为四位数字,其中首位为“0”、“l”、“2”或“3”的课程代号表示该课程使用全国考试大纲和全国指定教材,首位为“8”或“9”的课程代号表示该课程使用省考纲和省指定教材。调整前的每一门旧课程均有一个课程代号与之对应(详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标准号和课程代号对应表》),相互对应的标准号和课程代号表示同一门课程,不分专业、层次均可替代(或免考)。
4、关于专业调整过渡期
专业调整过渡期为省考委公布专业调整通知之日起至20O2年年底止。在过渡期结束之前,旧生可选择按旧专业计划办理毕业证书,也可选择按调整后的新专业计划办理毕业证书。
在2O03年1月1日前取得原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可按原专业计划(包括专业名称、毕业要求、主考学校等)办理毕业证书。2003年1月1日前仍未取得原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旧生,必须按新计划执行(包括专业名称、毕业要求、主考学校等)(2O03年1月1日前原专业全部笔试课程合格,所有实践考核课程、本科专业含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在2003年6月30日前合格的,仍可按旧计划毕业)。此前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过渡期后仍然有效,可按省考委的规定顶替新专业计划中相应的课程(详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表》)。
2002年4月1日起首次参加考试的考生全部按调整后的新计划执行。
5、关于顶替办法
过渡期后旧生执行调整后的计划,已取得合格成绩的旧课程继续有效,可按顶替表的规定顶替相应的新课程,即以“旧”顶替“新”。新旧课程顶替原则:所有顶替仅对旧生而言,新生不存在过渡顶替问题;不同专业课程顶替办法各不同,不能通用。也不能间接“传递”(相同课程除外);同一专业同一课程有多种顶替办法的,只能任选其中一种,不能重复使用。过渡期后,旧生报考独立本科段(或本科段)专业的加考要求也一并按照新专业计划执行。
十二.如何报考实践课程?
实践性环节的课程包括课程实验、实习、外语听说、技能考核、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1、英语(专科)听说考试、日语听说考试、英语英语毕业水平考试、英语本科专业的《口译与听力》、日语专业的《日语听力》、《日语会话》一年有两次报名。报名时间:每年6月25日至28日、12月25日至28日。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名地点:深圳自考办。需要材料:(1)考生到深圳发展银行交报考费25元(现金);(2)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带所有笔试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带同底小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三张;2、其他实践课报考:请直接与你所考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
十三.如何办理毕业手续?
1、 大考每年办理两次毕业证。
(1) 上半年办理为6月15日至17日;领取毕业证的时间是10月初。
(2) 下半年办理为12月15日至17日。领取毕业证的时间是第二年4月初。
2、 小考每年办理两次毕业证。
(1) 2月下旬份办理毕业证,5月初发证;
(2) 8月下旬份办理毕业证,11月底发证。
办理毕业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 考生已有的单科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B5纸);
(2) 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B5纸);
(3) 若有转考、免考的必须出示批文;
(4) 办理本科毕业的须报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B5纸、两份);
(5) 凡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本科生,还必须提供原专科所学全部课程清单和成绩证明。
到深圳发展银行各营业点交毕业审核费38元。
十四.全国英语等级的考试及计算机等级考试如何报考?
1、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请与以下单位联系:深圳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电话2113160,市广播电视大学,电话2116784,深圳赛格人才培训中心,电话2351024,市图书馆培训中心,电话2095935,宝安成人教育联合培训中心,电话7881151,市职业技能训练中心,电话5576430,新安深圳,电话6520202。注意:今后,如果用英语等级证书顶替《英语(二)》的,均需要提前办理免考手续方能申办毕业手续。
计算机等级考试请与以下单位联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系,电话6731645;深圳成人教育中心岗位培训部,电话3359906;深圳大学自考办,电话2113162;深圳市图书馆培训中心,电话5576430;深圳市广播电话大学计算机系,电话2116766;深圳宝安电大,电话7872895;深圳新安学院,电话6520202。注意:今后,如果用计算机等级证书顶替《计算机应用基础A》的,均需要提前办理免考手续方能申办毕业手续。
十五.如何投诉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
我市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的管理部门为深圳市教育局成人教育处,联系电话:2353771。考生如对某一助学单位有意见需进行投诉,请直接与成教处联系。
十六.怎样购买自学考试教材?
我市自学教材的地址:福田区振兴中路华发大厦:电话:3233446、2404815;人民北路芳邻大厦二楼(深圳中学旁边)电话:2355628、2355638;宝安店:宝安建设一路10区,宝安二楼大厅右边,电话:7750859。
十七.如何申请学士学位?
2002年开始,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由各主考院校各自制定:考生可直接与院校联系。考生应在所有课程通过之后,与主考学校联系办理学位申请的事宜。申请学位的期限是从本科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一年内。